A降硫设施
B脱氮和中水回用系统
C除尘
D粉煤灰综合利用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 )等装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防治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燃煤电厂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除尘、脱硫、脱销等装置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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