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7.1.4条规矩: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 )记录。
A试验
B检修
C使用
D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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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7.1.4条规矩: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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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7.1.4 条: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统一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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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7.1.4带电作业工具应()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 检修、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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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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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8.1.2 条规定:施工机具应统一编号,由专人保管和保养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