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 ()。
A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含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B 购进加工修理修配需使用的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C 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实际离岸价
D加工修理修配费用(不含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A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含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B 购进加工修理修配需使用的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C 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实际离岸价
D加工修理修配费用(不含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