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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2019 年 12 月 1 日,该企业“原材料——甲材料”科目期初结存数量为 2 000 千克,单位成本为 15 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月份发生有关甲材料收发业务或事项如下: (1)10 日,购入甲材料 2 020 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32 320 元,增值税税额为 4 201.6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 2 680 元,增值税税额为 241.2 元,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 20 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20 日,销售甲材料 100 千克,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2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260 元,材料已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25 日,本月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 3 000 千克,生产车间一般耗用甲材料 100 千克。 (4)31 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发出甲材料成本。 (5)31 日,预计甲材料可变现净值为 12 8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关于结转销售材料成本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甲材料加权平均单位成本15.58元

B主营业务成本增加1625元

C其他业务成本增加1625元

D甲材料加权平均单位成本1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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