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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彩电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9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M型彩电,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78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56500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N型彩电500台,N型彩电同期含增值税销售单价4520元/台,旧彩电每台折价316.4元。 (3)购进生产用液晶面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0000元。 (4)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300元。 (5)购进一辆销售部门和职工食堂混用的货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78000元。 (6)组织职工夏季旅游,支付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7)将自产Z型彩电无偿赠送给某医院150台,委托某商场代销800台,作为投资提供给某培训机构400台。 (8)购进50台电脑奖励给业绩突出的职工。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勾选认证。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当月销售M型彩电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6780000+56500)÷(1+13%)×13%=786500(元)

B6780000÷(1+13%)×13%=780000(元)

C6780000×13%=881400(元)

D(6780000+56500)×13%=888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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