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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等服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酒店餐饮部和客房部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36000元;为答谢长期合作伙伴乙公司,甲酒店为乙公司员工提供一次免费晚宴,同类晚宴的平均含增值税价格为2650元。 (2)酒店美容部提供美容美发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8620元。 (3)酒店停车场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464元。 (4)酒店建筑物广告位出租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9000元。 (5)酒店商品部销售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80800元,另收取包装费1130元。 (6)购进客房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410元;向农户购进自产农产品用于餐饮服务,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29430元;购进用于销售的各类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940元。 (7)上期留抵税额3200元。 已知: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农产品扣除率为9%。甲酒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勾选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酒店当月销售餐饮和住宿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636000+2650)×6%

B(636000+2650)÷(1+6%)×6%

C636000÷(1+6%)×6%

D63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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