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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 2019年 1~ 4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 1) 1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 840000元,系陈某 2018年 8月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 5000元。 ( 2) 2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 10000元。 ( 3) 3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 6000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 120000元。 ( 4) 4月在甲电信公司购话费获赠价值 390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 30000元。 假设陈某 2019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如下: ( 1)工资、薪金所得 190000元,专项扣除 40000元。 ( 2)劳务报酬所得 8000元,稿酬所得 5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个人将购买不足 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 6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计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陈某的下列所得中,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获得的保险赔款30000元

B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

C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000元

D股票转让所得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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