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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020年)甲公司 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 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 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00+38)×25%-60=24.5(万元)

B300×25%-60=15(万元)

C(300+300×12%)×25%-60=24(万元)

D[300+(38-300×12%)]×2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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