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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公民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 2019年 10月在 M大学授课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3500元。自行负担交通费 2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 20%;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元计算。计算张某当月该笔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500-200-800)×20%=500(元)

B3500×20%=700(元)

C(3500-800)×20%=540(元)

D(3500-200)×20%=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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