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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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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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 50万元,无力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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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7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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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据此,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盖章。甲乙丙三人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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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