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17年1月1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股自身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当日,100名管理人员全部认购,认购款项为8000万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股。该计划规定,授予对象从2×17年1月1日起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的,则所授予股票将于2×20年1月1日全部解锁;期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8元/股回购。至2×20年1月1日,所授予股票不得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取得的现金股利暂由公司管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甲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股利(现金股利可撤销)。
(1)2×17年度,甲公司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估计未来2年将6名管理人员离职,即估计3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为10名,当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2元(限制性股票持有人享有同等分配权利)。
(2)2×18年度,甲公司有8名管理人员离职,估计未来1年没有管理人员离职,即甲公司估计3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为12名,当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每股2.6元(限制性股票持有人享有同等分配权利)。
(3)2×19年度,甲公司没有管理人员离职,即甲公司3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实际为12名。
要求:编制甲公司2×17年、2×18年和2×19年的会计分录。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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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为8000万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股。该计划规定,授予对象从2×17年1月1日起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的,则所授予股票将于2×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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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8元/股回购。至2×18年1月1日,所授予股票不得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取得的现金股利暂由公司管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甲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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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为8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12个月,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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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当年以及未来一两年的经营业绩,公司预测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中关于经营业绩的指标无法实现,故决定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 × 18年 1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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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3 月 2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 46万元。 12 月 31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