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银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的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相关试题
-
2008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银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的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
-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
-
收了经验丰富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刘某为人民陪审员。后法院发现本案债务人为吴某,遂依职权追加其为共同被告。201 3年1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张某及其代理人、被告徐某、郑某、吴某到庭。张某以自己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