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相关投资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超过30%
B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会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C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相关试题
-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相关投资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
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5%的股份 Ⅲ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Ⅳ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证券作为支付对价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哪一选项属于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
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33%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3%的股份 Ⅳ.投资者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现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
-
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