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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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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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1年内累计2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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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 )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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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其为首席风险官不适当人选之日起( )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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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该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