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 )等监管措施。
A监管谈话
B出具警示函
C责令更换
D免职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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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 )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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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风险官因正当履行职责而被解聘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会成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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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 )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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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其为首席风险官不适当人选之日起( )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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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1年内累计2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