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A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
B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C在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中购股票
D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
A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
B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C在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中购股票
D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