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B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C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D法条上的等量关系
权利与义务不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般说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表现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 )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说明( )。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不正确的 ( )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