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A公司为修建一座综合楼,经过一系列的招标、投标,最后选定B公司作为承包方。并于201 3年8月10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1 0月1 0日开始施工,施工前1个月内,A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并且在正式开工前1个月将工程的用电、用水等前期问题解决;工程造价800万元,A公司先行支付200万元的前期资金,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A公司一次性付清;B公司在20 14年1 2月20日前交楼;工程保修期为3年。

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将有关图纸、资料交给了建筑公司,用水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但直至1 1月20日,A公司仍未能解决工地用电问题。导致B公司被迫停工,造成了近5万元的损失。 2014年1 2月,工程的主体建筑基本完工。由于开工前延误工期,为了尽早交楼,B公司经A公司同意,将工程的室内装修工程分包给C公司,C公司又将该工程中门窗安装工程分包给了D公司。 A公司在工程验收时发现,该室内装修工程质量和门窗安装质量均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题】

1.对B公司的损失,A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B公司的分包行为是否有效?

3.C公司的分包行为是否有效?

4.室内工程不合格,谁应当向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不合格的室内工程,A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6.如果工程验收合格后,A公司经催告仍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