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甲公司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于10月底将一辆已行驶了2万公里的卡车卖给乙合伙企业,价款5万元,于合同订立之日起2日内交付。乙企业交纳定金4000元,自车交付后10日内付清余款。同时约定甲公司每晚交车一天,少收车款100元,乙公司每迟付车款一天,多交车款100元。如有其他违约情形,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因其他原因于11月2日才将该卡车从外地开回。恰巧途中,路遇山体滑坡,将车头砸坏。甲公司对损害的该车发动机进行修理后,于11月10日将车交与乙企业,乙企业付清货款。乙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发现该车发动机经过修理并仍有毛病,遂要求退货,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甲公司拒绝。

【问题】

1.因山体滑坡造成的卡车修理费用损失由谁支付?为什么?

2.该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公司可否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和返还定金?为什么?

4.乙公司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0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

金?为什么?

5.乙公司如何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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