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
B50
C100
D150
通风口、车站出入口(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禁止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 ( )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每空1分]
乘客不得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 )范围内存放前项所列的物品。
严禁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通风亭、疏散通道50米范围内存放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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