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B6
C8
D1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中,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个。
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气体灭火系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含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 )个。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 )个。
用一套气体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组合分配灭火系统。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