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的任务包括( )。
A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B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C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D20万人口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E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A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B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C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D20万人口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E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