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
Ⅰ.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Ⅱ.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体现公司的统—性和完整性,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公司责任体系、决策体系和报告路径的清晰、独立;
Ⅲ.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Ⅳ.聘任、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并决定他们的薪酬、聘用期限和其他聘用条款事宜;
Ⅴ.批准公司与公司任何股东或者任何关联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
Ⅵ.审议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的定期报告;
Ⅶ.批准聘任或者替换会计师事务所。
AⅡ.Ⅲ.Ⅳ.Ⅴ.Ⅵ.Ⅶ
BⅠ.Ⅱ.Ⅲ.Ⅴ.Ⅵ.Ⅶ
CⅠ.Ⅱ.Ⅲ.Ⅳ.Ⅵ.Ⅶ
DⅠ.Ⅱ.Ⅲ.Ⅳ.Ⅴ.Ⅵ.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