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Ⅱ.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
Ⅲ.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
Ⅳ.可以登载基金过往业绩,并表示可在一定程度上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AⅠ
BⅠ
CⅠ
DⅠ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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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 Ⅲ.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 Ⅳ.可以登载基金过往业绩,并表示可在一定程度上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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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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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时,可以按该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 Ⅲ.可以表明10年的优异业绩表现是对未来业绩表现构成强有力支持 Ⅳ.该基金的业绩表现,是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其他基金的业绩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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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构使用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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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构使用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