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某境外公司投资者拟收购境内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境外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股东合法持有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作为支付手段
B境外公司现任总经理于2014年3月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境外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C境外公司在柜台交易市场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可通过增发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D境外公司以某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该股权质押解除工作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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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某境外公司投资者拟收购境内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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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收益,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 Ⅰ.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企业均受国内自然人控制,则该收购属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需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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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境外投资者,乙公司为境内公司。2016年甲公司拟收购25%股权,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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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特定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条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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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公司股东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该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应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该一定年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