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列情形中,上市公司不需要在2018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的是( )。
A甲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100万元
B乙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增加1000万元
C丙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增加2000万元
D丁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50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下降2500万元
A甲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100万元
B乙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增加1000万元
C丙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增加2000万元
D丁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5000万元,较2016年度净利润下降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