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注意事项:
A若基金存在冻结情况,则基金份额冻结的部分不接受赎回申请,若投资人赎回数量大于该投资人基金账户中可赎回的基金数量,该赎回无效;
B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须对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公司采取部分延期赎回处理方式时,对自己的赎回申请选择“撤销”还是“顺延”。如果选择“撤销”,则其延期部分赎回申请自动取消;如果选择“顺延”,则其赎回申请自动顺延一天。如投资人未作出任何表示,则默认为“顺延”;
C投资人赎回的资金将在有效提交赎回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由本行划回其签约资金账户中;
D基金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