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以下车辆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
A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后置的客车(专用校车除外)
B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
C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前置且位于前风窗玻璃之后的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人)不多于22人且不允许乘客站立的客车
D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除了A)
A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后置的客车(专用校车除外)
B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
C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前置且位于前风窗玻璃之后的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人)不多于22人且不允许乘客站立的客车
D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除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