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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9年 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 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 160000元。 (2)支付葡萄酒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00000元,税额 18000元。 ( 3)支付销售葡萄酒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000元。 ( 4)销售自产 W品牌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5085000元,另收取优质费 113000元。 ( 5)将 100箱自产 Y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同类葡萄酒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10.22元 /箱。 ( 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 106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 1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85000+113000)÷(1+13%)×10%+1010.22×100÷(1-10%)×10%

B(5085000+113000)÷(1-10%)×10%+1010.22×100÷(1-10%)×10%

C(5085000+113000)÷(1+13%)×10%+1010.22×100÷(1+13%)×10%

D(5085000+113000)÷(1-10%)×10%+1010.22×10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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