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1.1.7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应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带电作业,应增设监护人。
A一
B二
C三
D四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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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应设( )。监护人不应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带电作业,应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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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11.1.7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可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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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 510001-2015)第11.1.7条规定:( )不应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带电作业,应增设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