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的界限遵循以下( )原则确定。
A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所有权
B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
C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应该属于该乡(镇)集体所有
D1982《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时止,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清查处理后,乡(镇)或村集体单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为该乡(镇)或村集体分别所有
E乡(镇)企业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