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含3)
B5
C5(含5)
D8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开挖深度超过(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按照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开挖深度超过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6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