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2008年张某于旅游职业高中毕业,同年8月1日被K宾馆录用为客房服务员,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张某在两个月的工作期间,迟到5次,3次与顾客争吵,并且不服从领班和值班经理的批评教育。10月8日,K宾馆书面通知调动张某到洗衣房工作,若张某不同意,限其三个月内另谋出路,在此期间,工资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某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工作调动,也表示找不到其他工作;同时,张某仍存在迟到和与顾客吵架现象。个月后即2009年1月9日,K宾馆以“试用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随即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维持原劳动关系。 下列属于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C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E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