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1.某医院用地内有一栋保留建筑,用地北侧有一栋三层老年公寓,场地剖面如图所示。
2.拟在医院用地内AB点之间进行改建、扩建。保留建筑改建为门诊、急诊楼,拟建一栋贵宾病房楼,一栋普通病房楼(低层作为医技用房,二层及以上作为普通病房)。
3.贵宾病房楼为4层,建筑层高均为4m,总高度16m;普通病房楼低层层高5.5m,二层及以上建筑层高均为4m,层数通过作图来决定(拟建建筑剖面见图所示)。拟建建筑高度计算均不考虑女儿墙高度及室内外高差,建筑顶部不设置退台。
4.建筑物退界,多层建筑退场地变坡点A不小于5m,高层建筑退场地变坡点A不小于8m。
5.病房建筑、老年公寓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为2.0,保留建筑及拟建建筑均为条形建筑且正南北方向布置;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6.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