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其容量应可提供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不超过10个报警部位时,所有报警部位均处于报警状态条件下工作( )。
A30min
B60min
C90min
D120min
相关试题
-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其容量应可提供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不超过10个报警部位时,所有报警部位均处于报警状态条件下工作( )。
-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其容量应可提供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 )h后,在相关条件下连续正常工作( )h。
-
当控制器容量不超过10个报警部位时,所有报警部位均处于报警状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容量应保证其连续正常工作( )h。
-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容量应保证其在控制器容量超过10个报警部位时,20%的报警部位(应不少于10个报警部位,但不超过32个报警部位)处于报警状态,连续正常工作8h。
-
备用电池在放电至终止电压的情况下,充电24小时,在提供控制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小时后,应能在32个报警部位同时报警的情况下继续工作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