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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系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甲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201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且聘用乙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审计工作。2014年2月2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决议要点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和内容 经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应该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经济事项,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入手,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企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内审部门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以及管理要求,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实施。成立评价工作组,入驻被评价单位,实施现场测试,形成的现场评价报告直接提交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将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送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等方法,广泛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三)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完成现场评价和缺陷汇总、复核后,负责起草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一般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内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批后确定。 (四)关于内部控制审计 甲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应与甲公司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完成审计工作之后,不必获得经甲公司签署的书面声明。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4)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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