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年至20×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年8月30日,甲公司宣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价值5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的股权。
12月26日,该交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12月30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9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20×2年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1月7日,完成该交易相关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丁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说明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评估费、法律费以及发行股票支付的券商佣金应如何处理。
3.计算该项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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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购买日,并说明理由。 2.说明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支付评估费、法律费以及发行股票支付的券商佣金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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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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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换取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 甲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按规定确定为每股5元,双方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7年9月30日。乙公司经评估确定20×7年9月30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含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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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按规定确定为每股5元,双方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7年9月30日。乙公司经评估确定20×7年9月30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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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股份为对价购买P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股权。协议同时约定:评估基准日为2×13年9月30日,以该基准日经评估的乙公司股权价值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9元的价格发行本公司股份作为对价。 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