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0万股(10亿股),B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拥有其中90000万股股份。2012年初,为促进股权多元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A公司制定了股权多元化方案,方案建议控股股东转让20000万股股份给新的投资者。B公司同意这一方案,但期望以400000万元(40亿)的定价转让股份。
为满足股份转让需要,B公司聘请某财务顾问公司对A公司进行整体估值,财务顾问公司首先对A公司进行了2012年至2016年的财务预测,有关预测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A公司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
=273000+105000-60000-100000=218000(万元)
假定自2017年起,A公司实体现金流量每年以5%的固定比率增长。
A公司估值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财务顾问公司根据A公司估值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结合资本市场相关参考数据,确定用于A公司估值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为13%。
已知:A公司2012年至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55640万元;在给定的折现率下,5年期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54。
要求:
1.计算A公司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
2.计算A公司2016年末价值的现值。
3.计算A公司的估值金额。
4.以财务顾问公司的估值结果为基准。从B公司价值最大化角度,分析判断B公司拟转让的20000万股股份定价是否合理(假设债务价值为7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