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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主要内容确定为: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发布招标公告;3、编制招标文件;4、编制标底;5、发放招标文件;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7、投标单位资格审查;8、接收投标文件;9、开标;10、确定中标单位;11、评标;12、签定承发包合同;13、发出中标通知书。现有A、B、C、D4家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该工程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见表1。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标指标及评分方法为:1、报价以标底价(3600万元)的±3%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报价-3%为100分,在报价-3%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5分;2、定额工期为500天,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10%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五天扣2分;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查时评定;(企业信誉得分:C单位为100分,A、B、D单位均为95分;施工经验得分:A、B单位为100分,C、D单位为95分。4、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5%;投标工期25%;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为15%。 【问题】1、如果将上述投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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