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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路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和甲施工单位、某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事件2:甲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深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该方案。事件3: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甲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程序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事件4: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交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交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问题】3.逐项分析事件3中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分别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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