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专人专箱
B武装押运
C双人审核
D集中保管
本行对实物贵金属产品实行()的管理方式。
实物贵金属产品须按( )管理。
本行实物贵金属产品视同现金管理,各分支机构库管员需要()营业结束时,对尾箱中实物种类、数量与系统库存数据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后封入贵金属专用箱。
经本行回购的实物贵金属产品可以再次对外销售。
根据本行《产品计价考核管理办法》(宁银计﹝2021﹞4号),本行员工做为推荐人向客户销售实物贵金属产品享受产品计价绩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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