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账户管理主体责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浙民泰银办发〔2020〕224号),我行开户机构应根据企业注册资金额度,结合企业正常经营状况,按照实际需要审慎确定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网银限额,单日累计转账限额原则上( );无注册资金的企业客户,单日累计限额原则上( )。
A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5倍;不得超过100万元
B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5倍;不得超过200万元
C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5倍;不得超过300万元
D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10倍;不得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