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在章程中规定以下哪些事项:
A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
B股东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非上市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转让本行股份的,应当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
C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行质押
D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A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
B股东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非上市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转让本行股份的,应当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
C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行质押
D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