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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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币收缴的后续处理中,当送检人民银行鉴定的外币假币和各种硬币,鉴定结果为真币的,由主管部门退还收缴单位,由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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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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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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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还我行后,我行应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第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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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