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作业连挂车辆时,显示严格按照“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后,司机应将速度控制在速度 17km/h、12km/h、7km/h及以下,距被挂车10m前GYK转入【()】。应遵循“坡下挂坡上”、“轻车挂重车”的原则,如坡下为多车组,坡下车辆分组连挂坡上车辆,连挂完毕方可退出连挂模式。
A调车作业
B5km/h连挂模式
C区间作业
D目视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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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挂车辆显示严格按照“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后,司机应将速度控制在速度 17km/h、12km/h、7km/h及以下,距被挂车( )m前GYK转入【5km/h连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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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连挂车辆指挥人员车辆连接信号显示后,司机按压GYK监控装置DMI面板上“区间作业”键,进入()模式,根据被挂车副司机显示的信号,以不超过 5 km/h 的速度平稳连挂(连挂不带缓冲装置的车钩速度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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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挂车辆显示严格按照“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后,司机应将速度控制在速度 17km/h、( )km/h、7km/h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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