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