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受到相关处罚不得享受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相关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重新申请办理退税事宜。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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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受到相关处罚不得享受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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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后,出现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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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 )不得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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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该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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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的即征即退政策时,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 )(含所属期当期)不得发生因违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