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10.14”事件直接原因是违章作业,起重时吊索与220kV带电部分放电,违反《安规》第17.2.3.4条:"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8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如小于表18、大于表1时应制定防止误碰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时,应停电进行。"的规定,其中安规表18(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规定的220kV安全距离分别是()。
A5m,3m
B6m,3m
C7m,3m
D5m,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