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浙烟专法〔2021〕13 号)文件规定,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 )条以上,应当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A100
B200
C300
D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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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浙烟专法〔2021〕13 号)文件规定,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 )条以上,应当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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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浙烟专法〔2021〕13 号)文件规定,一年内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 )次以上且案值累计达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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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浙烟专法〔2021〕13 号)文件规定,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 )次以上的,应当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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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 )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