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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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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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机关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不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人员不需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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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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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 )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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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之一。